“穗岁康”投保期延长至1月15日

广州日报 2025年01月03日 赵冬芹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赵冬芹)1月1日,“穗岁康”合署办公室发布了2025年度“穗岁康”投保延期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持续扩大广州市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覆盖面,2025年度广州市“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险投保期延长至2025年1月15日。

  值得关注的是,在投保延长期内成功参保缴费的市民,待遇享受期统一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穗岁康”参保不限年龄、不限既往症,自费药品不限病种范围、不限药品品种报销。2025年度“穗岁康”保费为180元/人,可享245万元保障,待遇范围涵盖住院、门特、普通门诊等,重点减轻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医疗费用负担,并通过医保系统实现“一站式”结算。

  据介绍,2025年度“穗岁康”在不增加保费的情况下,对相关待遇作进一步优化。新增三项特定人群专属待遇,包括新增未成年人意外伤残保险金最高保额10万元,未成年人住院津贴每日给付30元,为确诊为不孕不育症的参保夫妻提供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万元的费用补偿。

  尚未参保的市民,可以通过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太保产险、平安财险等四家共保体保险公司参保,还可以通过“穗岁康”公众号、广州医保、中国广州发布等官方微信渠道进行投保。此外,在支付宝、云闪付中也有相应的参保通道。市民在网上可通过医保个人账户、数字人民币、微信支付以及支付宝支付“穗岁康”保费,也可以选择在线下网点用医保卡缴费。

广州日报经济周刊·理财A16“穗岁康”投保期延长至1月15日 赵冬芹2025-01-03 2 2025年01月0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