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去黄志明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赵琦铭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闵海蓉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邹殷涛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免去谢国雄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一、免去黄志明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赵琦铭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闵海蓉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邹殷涛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五、免去谢国雄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