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上牌有新规

11月起不予登记上牌无有效证书的电动自行车
广州日报 2024年10月31日 钟宏连、石忠情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钟宏连、石忠情)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了解到,从11月1日起,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东莞做出此项规定是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出台的必然。据悉,《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GB42296—2022)第1号修改单、《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42295—2022)第1号修改单,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广州日报东莞新闻DGA9电动自行车上牌有新规 钟宏连、石忠情2024-10-31 2 2024年10月3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