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纳)深圳海关近日发布消息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深圳海关缉私局立案侦办的深圳某饲料有限公司非法倒卖未经检疫处理的进境粮食,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这是全国首宗非法处置进境粮食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案,也是自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以来第一例进出境动植物产品涉罪刑事案件。判处该公司罚金40万元,判处3名单位责任人员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均并处罚金10万元。
2021年11月,深圳海关所属西沥海关关员在稽核查作业中发现,该涉案公司进境粮食入账数量、入仓实物、放行条等数据不一致,存在伪造“阴阳”单证、非法倒卖未经检疫处理进境粮食的嫌疑。深圳海关启动“稽侦联动”模式,关警协同,从数万条车辆信息中抽丝剥茧,并进行实地取证。经查,该公司在明知其进口的高粱、大麦等粮食被检出多种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情况下,伪造生产加工记录、核销资料,直接将进境粮食倒卖给第三方企业。
经专家组认定,涉案企业行为“有引起重大植物疫情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