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 通讯员荔法宣)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昨日通报了一起涉老年人诈骗案,68岁的被告人黄某某被“冒牌公安”诈骗后,不仅没有及时报警处理,反而为了挽回被骗款项,协助“冒牌公安”向其他6位老人家行骗,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
假称“公证清查”,老人被骗转账
黄某某是一位68岁的独居老人,2022年10月,黄某某接到一通电话,对方自称是南京市公安局“宋队长”,“宋队长”称其正在调查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用了黄某某的身份证在南京注册了手机号码,并通过手机售卖违禁药品,现在需要黄某某配合公安机关办案,查清她银行账户是否涉嫌犯罪,要求黄某某转账到指定的银行卡内完成“公证清查”,清查后如果资金来源合法就会返还。双方互相加了微信好友,黄某某先后转了17.5万元到指定账户。
不久后,黄某某发现自己被骗。为了挽回被骗款项,在明知“宋队长”实施诈骗的情况下,黄某某仍听从其指令,使用对方微信发送的假“协警证”照片,冒充南京市公安局协警身份,协助“宋队长”对其他老年被害人实施诈骗。
诈骗6名老人超800万元
行骗套路和黄某某被骗时的如出一辙,均是由“宋队长”打电话给被害人,声称被害人银行账户涉嫌参与洗黑钱、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需要被害人冻结账户的全部资金并进行公证清查,排除嫌疑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返还。“宋队长”以“你们年龄较大可申请优先办理”为由,称会派出协警“黄专员”上门协助操作,并强调不能告诉其他人,如泄密也会被当作嫌疑人查处。“宋队长”结束通话后,黄某某就戴着“协警证”上门联系被害人,陪同被害人到附近的银行将多个银行账户的资金集中转入被害人的某一个账户中。在遇到银行工作人员询问时,黄某某便回答说与被害人是表亲关系。离开银行后,“黄专员”再“协助”被害人登录手机银行,将全部资金转账至黄某某的个人账户后再转到“宋队长”的指定账户。
就这样,黄某某冒充南京市公安局协警身份,在一个月内先后协助“宋队长”对6名老年被害人实施诈骗,诈骗金额高达809万余元。其间,黄某某收取“宋队长”支付的“办案费用”合计1.5万元。最终,黄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其退赔人民币809万余元给各被害人。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