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天价理发”成为“社会第一课”

广州日报 2024年09月11日 刘硕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通报:网传“16岁少年剪头烫发被索要4000元”一事,经初步调查,该理发店涉嫌存在消费欺诈行为,已立案调查。

  “天价”理发重出江湖!几年前,发际线男孩小吴因“提发际线修鬓角清单4万”走红网络。如今,4000元烫发事件,再次让公众的目光聚焦在理发店宰客乱象上。毫不夸张地说,现在有些理发店就好比是“雷区”,染烫项目、护发产品、会员卡……若你张不开拒绝的口,就会在买单时让“简单理个发”变成了“给头发做SPA”,从而喜提“天价账单”。

  理发,看似是公众的生活小事,却连接着广大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反映着地方消费环境的健康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明确,经营者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也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如此明晰的法律规定下,理发店为何还敢下手?说到底,一些商家不好好诚信经营,总在如何挖坑、宰客上动心思,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就成为他们的重点“关照”对象。

  如今,大众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从学校附近的小商店,到商圈中的美甲店、理发店,未成年人的消费场景逐渐增多。这些目光清澈的“小客人”,也让一些不良商家看到了“商机”。他们仗着自己是深谙套路的“老江湖”,拿着“一招鲜”“三板斧”在这些“新手”“菜鸟”面前横冲直撞,给不少年轻人上了堂“社会第一课”。

  面对这些肆意妄为的商家,我们不能仅靠孩子们“吃一堑长一智”的自我成长。社会各界合力织密监管网外,也有必要为这些“小客人”们撑腰、出气。比如,有关部门可通过调研的方式,对未成年人常见消费场景摸底排查,对存在诱导、诱骗未成年人高价消费的商家从重处罚。家、校、社携手,倒逼商家诚信经营,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公平、透明、诚信的消费环境,莫让“被宰”成为他们的“社会第一课”。

广州日报评论A4莫让“天价理发”成为“社会第一课” 刘硕2024-09-11 2 2024年09月1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