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法院开展“惊雷”专项执行行动

广州日报 2024年07月11日 刘鹏飞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鹏飞 通讯员陶随灵)昨日,记者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下称高明法院)获悉,该院于近期开展“惊雷”专项执行行动,重点攻坚一批涉民生领域、小标的执行案件。行动当天,高明法院执行局干警兵分六路同时奔赴高明区内及顺德等地开展行动。据介绍,本次“惊雷”行动是佛山市法院统一部署的“小案必执 法护民生”行动中的一项措施,自6月开展“小案必执 法护民生”行动以来,高明法院共执行完毕案件354件,执结到位金额418.33万元。

  被执行人陈某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拖欠申请执行人某银行86万余元,案涉房产是抵押给某银行的抵押物,高明法院依法对该房产启动评估拍卖程序。考虑到陈某因其他案件正在监狱服刑,其家人仍居住在该房屋,执行局副局长、承办法官陈红文多次与他们沟通联系和释法明理,希望他们可以主动腾房,但他们拒绝配合执行工作。行动当天,陈红文带队来到案涉房屋,多次敲门无人应答,于是出示搜查令,并请来开锁人员强制换锁,为后续启动房屋强制拍卖程序“提速”。为保障陈某家人正常生活需要,同时督促其履行义务,陈红文采取张贴活封条的方式,暂不强制腾房。

  该案刚结束,陈红文一行便马不停蹄地赶到杨和镇,对187亩林木进行现场交付。为了让买受人罗先生更了解林木后续处理流程,陈红文前期与区自然资源局、村委会充分沟通,确定林木范围界线,了解林木砍伐与复绿等要求。在人大代表、村委会代表见证下,陈红文正式将林木交付给罗先生。另一边,执行法官刘付敏经过前期调查核实,一宗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杜某良的账户在执行立案后有近11万元的大额资金流动,但未用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遂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告知拟将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罪的刑事责任。行动当天,杜某良最终承认其转款行为,并将其转移的11万元当场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同时,双方还就本案其他财产达成和解。

  据悉,本次行动高明法院共出动干警56名,警车8辆,执行案件28件。执行完毕9件,执结到位金额18.46万元。执行和解11宗,和解金额55.72万元,5名被执行人现场支付金额12.85万元。腾退搜查被执行人房屋5处,3名被执行人承诺搬离被法院依法查封的房屋,扣押车辆2台。高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继真表示,通过本次专项行动,有力震慑失信被执行人,全面彰显司法权威。而且此次行动主要针对小标的、民生领域案件,高明法院始终秉承“小案不小办,护航大民生”的理念,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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