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蒋偲)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第2号修改单,对粮食及其加工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月饼及粽子等商品的包装层数、材质等方面提出新要求。
新发布的文件明确茶叶包装层数由现行标准要求的“不得超过四层”调整为“不超过三层”。销售价格在200元以上的茶叶及相关制品生产组织应将包装成本控制在15%以内,其他生产组织应将包装成本控制在20%以内。茶叶及相关制品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
此外,将茶叶及相关制品细分为“紧压茶”和“其他茶叶及相关制品”,规定紧压茶商品必要空间系数(下称k值)为9,其他茶叶及相关制品k值为13,单丛茶、毛峰、白毫银针、白牡丹、寿(贡)眉、陈皮k值取20,叶类和花类代用茶k值取60。包装质量方面,文件要求,茶叶、茶制品、调味茶的商品包装质量应不大于内装物质量的8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茶叶生产销售企业、茶叶包装设计企业、茶叶行业协会、茶叶市场等相关经营主体,应及时关注新规要求,商品过度包装,可能会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