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通过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条例〉的决定》,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通过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条例〉的决定》,业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