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肉等不超4层!4月1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国家标准开始实施。
过度包装,这事没得“洗”。其危害已然“众所周知”,成因亦被分析得相当透彻。近年来,“拒绝过度包装”“过度包装该瘦身了”之类的呼声屡见报端,严加限制已成社会共识。但是——此处当然会有一个“但是”,简约包装仍未驱逐劣币,“套娃”式包装依然常见、多见。
怎么管?观察监管部门的行动,可用四个字概括:持续用力。仅以茶叶来说,去年8月底,全国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推进会召开;去年9月1日起,食品和化妆品版国标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茶叶包装不超过4层;前两天,第四批茶叶过度包装典型案例公布……移风易俗,非一日之功。紧盯不放,必能徐徐见效。
此番生鲜食用农产品国标实施,正是“持续用力”的新注脚。一直以来,商品包装是否“过度”难以界定。而国标以分门别类的方式,划定了一条条底线。包装可以,在包装上“整活”也可以,追求“印象分”“精致感”也行,但是不能过线,不能“不讲武德”,必须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比拼、较量。我们要承认,商品包装自有其价值,购物时考虑“面子”和“分量”也是正常、客观存在的消费心理。出台国标,目的就是为了讲究一个“度”字。眼下,规则越定越细,接下来严执法、勤曝光,假以时日,商品包装必能“轻”起来。 (夏振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