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方洪立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任命何清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三、任命邱思陵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四、任命陈逸新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五、任命黄涛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