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林晓丽)1月19日,为进一步促进广东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印发《关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决定在辖内扩大实施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试点政策的主要内容有:一是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二是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三是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四是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免予登记;五是优化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六是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予登记;七是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八是外债、境外上市等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