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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创作”有没有著作权?近来,有关“AI文生图著作权侵权第一案”的讨论还在继续。(1月18日《工人日报》)
何为AI文生图?简单来说,就是输入文字描述,由AI生成对应的图片。那“第一案”怎么回事?案情平平无奇,一张借助AI生成的图片,未经许可被他人使用,且截去了署名水印。法院认为,涉案图片属于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被告应承担侵权责任。
该案件“贵”为“第一案”,备受瞩目,其判决有导向作用、示范意义。具体而言,主要有三。
一是明确了AI文生图的作品属性。法院认定,原告从构思到最终选定图片,进行了智力投入,AI“创作”属“智力成果”;原告反复调整提示词、修改参数,使图片具备“独创性”。借助AI生成的图片,属美术作品范畴,享有著作权。
二是明确了人的“创作者”身份。不少人认为,AI生成内容,AI才是背后的“主脑”。但根据著作权法,作者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而AI并不是法律上的主体。该案判决认为,人们借助AI技术作图,本质上仍是对工具的使用。从画笔到AI,工具变了,人依然是主导,是法律上的创作者。
三是明确了鼓励创新的鲜明导向。该案主审法官表示,如果利用AI大模型产生的内容一概不是作品,那么对于行业来说将会是打击。的确,智力投入需要被认可,新事物也需要被呵护。该案作为“第一案”,对使用者享有的权益给予了首次认可。这一鲜明导向,其背后的司法理念,对于鼓励新技术应用、推进新业态发展将有所裨益。
(夏振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