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直建)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育APP进校园”的管理,东莞市教育局制定了《东莞市进一步加强“教育APP进校园”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须免费面向学生提供,学校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措施》明确,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统一要求使用教育APP,坚持“凡进必审”原则,学校确定选用的教育APP应当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审查后才可投入使用。未经集体决策选用的教育APP,不得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审查,未经备案审查不得要求学生使用。
《措施》还明确,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统一要求使用教育APP,要严格落实“教育APP进校园”的公平、免费原则。不得以是否购买教育APP服务作为分班前置条件,不得对未购买教育APP服务的学生区别对待。
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须免费面向学生提供,学校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借家委会名义组织家长购买,不得要求家长直接支付企业变相强制购买,不得统一组织免费试用等诱导家长和学生购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可按照有关采购要求,统一采购符合选用要求的教育APP应用服务并向全镇街(园区)、全校学生免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