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白阳)记者8日从司法部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日前联合发布《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办法共30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细化各部门职责。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监管场所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工作职责,细化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职责。
二是深化各环节协作。要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环节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管场所应履行法定职责,告知有关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法律援助,向法律援助机构转交法律援助申请、提供相关文书材料。
三是优化多举措保障。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告知变更开庭日期、强制措施或者羁押场所等重要信息,在法定时限内规范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为法律援助人员会见、阅卷、了解案情等提供便利,保障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职。
四是强化全方位监管。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要求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多种方式监管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做好协助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