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封关在即利好多

携物品出岛不超8000元可免税

广州日报 2024年01月05日 谢英君、陈治家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谢英君、陈治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封关在即,利好接踵而至。关于货物,对合作区内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在合作区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关于个人,从合作区经“二线”进入内地时,旅客(不含非居民旅客)携带物品不超过8000元(含8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开发开放,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行李和寄递物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政策明确,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一是为推动人员进出高度便利,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免税的外,物品经“一线”免税进入合作区。二是物品经“二线”进入内地,应按规定进行监管、征税,旅客(不含非居民旅客)携带物品的免税额度不超过8000元(含8000元)。三是加强监管。免税物品不得再次销售,加强对走私等行为的处理。

  从“一线”征税调整为“一线”放开

  与合作区现行物品税收政策相比,此次政策做出如下调整:一是从“一线”征税调整为“一线”放开,进一步便利琴澳之间人员进出,吸引澳门居民就业创业,促进合作区人才集聚。二是增加旅客携带物品的免税额度。在居民旅客进境物品5000元免税限额基础上,增加一定数量免税额度,明确旅客(不含非居民旅客)经“二线”进入内地时,携带物品的免税额度不超过8000元(含8000元),进一步支持合作区发展。

  此外,根据《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货物有关进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经“一线”进入合作区的货物,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免税或保税的货物外,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经“二线”进入内地的免税或保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按照进口货物有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其中内销的,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不适用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在“一线”已按规定缴纳,或合作区内已补缴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不再征收进口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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