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图”涉侵权,“搬运”须谨慎

广州日报 2023年12月21日 赵萱

  近日,据《法治日报》报道,有博主为爷爷庆生的短视频被原封不动地发布在他人账号上,连文案都一模一样。于是该博主发布视频澄清“一觉醒来爷爷被偷了”,没想到又被对方“搬运”,引来众多网友看热闹。

  盗图盗视频,成本低、数量大,带来的流量很可能会在日后转化为不错的经济收益,这也是一些账号频频将他人原创作品挪为己用的原因。就以上述“搬运型”账号为例,此人近两个月内发布2000余条视频,累计获赞量5000多万,但几乎所有作品都是从其他短视频博主处“偷”来的,如此“创作”可谓轻而易举。

  古人有云,“用人物,须明求。倘不问,即为偷。”对他人的创作成果“不问自取”、公开发布,无论是法律意识不足、虚荣心作祟,还是基于获取不当利益等恶劣动机,一经发现,必将受到严惩。如此猖狂“搬运”,于理、于法均不容。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未注明作品的来源出处、作者,则涉嫌侵害权利人的权利管理信息以及著作权人的署名权;再者,若盗取视频图片冒充他人身份,编造事实对原博主进行造谣,还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等。

  防范“不问自取”,要自律也要他律。一方面,作者要提高著作权保护意识,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向平台举报、与侵权者交涉;用户在使用他人原创图片视频时,也应征询作者同意并规范标注。另一方面,平台应积极发挥信息技术作用,及时制止侵权违法行为,加快细化其防范和整治规则。倘若任由“不问自取”的事情不断发生,最终伤害的就会是用户们的创作热情与平台的公信力。

  (赵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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