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只没有拴狗绳的狗趴在路边。

一些家长对孩子与狗接触缺乏警惕性。

遵守养狗的相关规定,既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连日来,四川崇州恶犬咬伤女童事件持续发酵,据崇州警方10月17日晚通报,涉事白色拉布拉多犬已于现场捕获,随后,黑色罗威纳犬也被捕获,而狗主人则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年来,犬只伤人有哪些典型案例?养狗人士该遵守哪些规则以避免法律风险?人类应如何与狗和谐相处,并对老人、小孩等特定人群进行保护?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调查后了解到,广州每年仍会有数千起因狗引发的警情,而在全国范围内,由狗引发的各类刑事、民事案件同样数量庞大,虽然其中绝大部分属民事纠纷,但恶犬伤人导致狗主人入狱服刑的案例并不鲜见。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武威 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忧子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蓝雄声代理过多起犬只伤人案件。谈到崇州这起案件他表示,两只涉事犬中有一只是罗威纳犬,这在广州属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种。而事发时,两只狗的主人都没有及时出现在现场,狗也没有做牵狗绳、戴口罩等防范措施,显然其行为没有受到主人的必要限制。“从女童的伤情来看,很可能构成重伤二级甚至重伤一级,这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
幼童被狗“吓傻”
没咬人没伤口追责难
说起邻居小孩小虎的遭遇,家住浙江东阳的张先生忍不住唏嘘。
几年前,小虎刚到蹒跚学步的年纪。有一天他正在住处门外走路,突然一条大狼狗快速朝他这个方向扑了过来,虽然并没有咬他,却着实把小虎吓了一大跳,当场呆若木鸡,连哭都没哭,从那以后,小虎就跟换了个人一般。
“他家大人说,孩子以前是活泼爱笑的,从那以后就不怎么出声了,胆子很小,学说话比同龄孩子慢很多,就像患了孤独症一样。家人认为正是当时那条大狼狗一扑,把孩子给吓傻了,但大狼狗没有咬人,没有伤口,他们也不知道如何追责。”法律专业出身的张先生告诉记者,犬只除了咬人之外,还会对人造成惊吓,但这部分侵害往往难以归因,找狗主人打官司也难有胜算。
张先生的母亲说,小虎一家是外来户,自从那件事之后,父母便带着孩子离开了这个“伤心地”。张先生则表示,关于老家的狗,他记忆里还有一件事,有个年轻妈妈撇下睡着的婴儿去忙别的,结果孩子被自家的狼狗一顿狂咬。“虽然人类从远古时期就驯化了狗,但我觉得,人类对狗的理解程度和驾驭能力还是被高估了。”
恶犬咬人致死
狗主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获刑
狗咬人导致刑事犯罪的案件在国内并不罕见。蓝雄声介绍,在黑龙江牡丹江市就曾出现一起狗咬人致人死亡的案件,狗主人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另一个案件发生在河北隆化县,犬只咬死人后,狗主人被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这两个案件的共性都是,狗主人过于自信,对狗都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而他们饲养的狗又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河北隆化案件中,主人饲养的犬只叫‘杜高’猎犬,本来被圈养在院子里,但犬只通过门缝偷跑出去撒野,最终把人咬死了。”蓝雄声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饲养“杜高”猎犬,不加强管护,导致猎犬咬伤并致人死亡的结果发生,存在刑法意义上的过失,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被告人能够认罪,且已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结合本案具体情况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恶狗咬伤多人 主人犯过失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蓝雄声介绍,恶狗咬人还可能让主人触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018年,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就判处过这样的案例。当时,祁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12月份以来,被告人胡某某所养的两条大狗先后咬伤多人,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2016年12月18日,受害人蒋某被胡某某所养的两条大狗咬伤头部和小腿,经送永州市中心医院治疗花医疗费8283.54元,胡某某只赔偿2500元;2017年7月7日,受害人唐某被胡某某的两条大狗咬伤多处,后经送祁阳县中医院治疗花医疗费2万余元,胡某某只赔偿500元;2017年8月26日,胡某某骑摩托车带着这两条没套狗链的大狗回家路过一条小路时,将骑电动自行车路过的曾某咬伤。伤势构成重伤二级,共花费医疗费近30万元。胡某某及近亲属无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认定胡某某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犬只玩耍中也可能伤人
小区物业需做好提醒劝阻
蓝雄声也代理过广州犬只伤人的民事案件,其中一个案例发生在增城,在一个公园内,事主带着一只阿拉斯加犬闲逛,当时有一名小朋友主动来和这只大狗玩耍,事主看到狗很兴奋,就没有对它做过多限制,任由它与这位小朋友玩耍。但在玩耍过程中,狗撞倒了这名小孩,致其手臂骨折,送医后共花费各种费用2万多元。
事后,双方在责任认定方面各执一词。狗主人认为是孩子主动挑逗狗的,而狗是不小心将他撞倒的,孩子家长没有尽到看管孩子的义务;但孩子家长则认为,这条阿拉斯加犬在和孩子玩时没有佩戴狗绳,行为具有一定危险性。最终,法院认定因为狗主人没有拴狗绳,没尽到必要保护义务,才导致了整起事件的发生,判决狗主人负全责,赔偿受害者2万多元。
另一起案件发生在番禺某小区内。蓝雄声介绍,当时狗主人在遛狗时,有孩子好奇主动过来与这只小狗玩耍。主人一看,狗狗开心,小朋友也开心,就把狗绳松开了。可不一会儿,狗狗就把小朋友的手咬伤了,幸好损伤不是特别严重,后经街道调解,狗主人赔偿了受害者2000多元。
蓝雄声表示,小区内出现涉犬只案件,物业公司如果不做事前的劝阻、宣传以及履行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同样也可能要承担责任。“物业公司必须要做好养狗住户的提醒工作,比如在醒目位置张贴养狗公告,在业主群内做好相关宣传,规范住户的养狗行为。”
社区卫生机构:
每年狂犬疫苗要打约2400针
因办案缘故,蓝雄声经常要与民警交流。他告诉记者:“一位民警告诉我,目前广州涉及犬只的警情一年就超过5000宗,虽然并非每宗都是狗咬人,还包括狗咬狗、扰民、随意大小便等,但这个数量还是挺让人吃惊的。”
另一项数据则从侧面证实了目前犬只伤人的状况。黄埔区红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门负责接种狂犬疫苗,附近人们被猫狗抓伤咬伤后,会第一时间来这里接种。近几年来,我们每年要打狂犬疫苗约2400针,按照免疫要求每人打5针来算,我们中心每年约有480人接种狂犬疫苗。这还不包括伤口破损严重者,我们会直接建议他们到市八医院进行更有针对性的治疗。”该负责人还提醒,被猫狗抓伤、咬伤者,必须在24小时内前来接种疫苗,才能有效免疫狂犬病。“最新统计显示,我们街道的常住人口是28000人左右。因此每年被猫狗咬伤、抓伤的比例还是较高的。”
蓝雄声介绍,《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共有61条,涉及犬只登记制度,犬只发生咬人事件之后的处理,哪些地方不能遛狗,遛狗时要佩戴犬牌,带遛狗绳,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儿童等。此外,广州还颁布了禁养犬名录,严禁饲养、销售、繁殖禁养犬。“如果被发现违规饲养危险犬,公安机关有权没收,并可以对单位并处每只犬五千元罚款,对个人并处每只犬二千元罚款。”
“我们的规定其实还是比较完善,很多人也认为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但部分养犬人的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不仅是为他人负责,也是为自己负责。比如崇州案例中,狗主人很可能因此入狱,这对其人生影响是非常大的。”蓝雄声表示,“如果我们真的爱护自己的爱犬,就要好好遵守这些规则。”
遛狗时主人应全程陪伴
发现“管不住”应寻求帮助
越秀区阿派关爱小动物社会发展中心是注册于越秀区民政局的公益组织,其创始人陈嫱是一位爱犬人士。陈嫱表示,目前我国有很多城市均出台了禁养犬名单,这是有必要的。“就在七八年前,国内曾盛行养藏獒,有人花高价把藏獒买回来,一开始觉得特别酷炫,但不久后他们就发现,自己根本就管不住藏獒,这种狗很难被驯化,到后来藏獒甚至出现被遗弃的情况,流浪到街头的藏獒也会出现攻击人的状况。因此,不是所有犬种都适合当做家养宠物,尤其是在城市家庭里,禁养犬名单在法律上划了一条非常明确的红线,并对违规者进行严格处理。”
陈嫱说:“回到崇州案件,我们据新闻描述所知,狗主人有一个不负责任的行为,狗狗是需要下楼解决大小便问题的,但主人特别懒,经常打开门让狗自己下去,最终导致悲剧发生。作为公益组织,我们经常提醒大家,遛狗要在主人的全程陪伴下,最好不要交给老人和孩子,而是要交给成年人。因为只有成年人才有体力控制两条大狗。”
陈嫱建议,新手养狗不应该养大型犬,因为一旦管不住,狗在体型上压制主人后往往会反客为主。而当主人发现自家狗不太受控时,应该去求助于一些正规的、有资质的训犬机构及训犬师,来帮助对狗的行为进行训导。
她表示,广州的犬只留验所通常会把一些性格稳定并且身体健康的狗开放领养,而有过伤人经历或本就属于广州禁养犬名录的犬只通常只能被收容。“从国际上看,我们发现一些国家对于有过伤人史的狗并不宽容,很多都会被处以安乐死。目前,各地还没有针对伤过人的狗如何处理的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