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涂端玉)广东省药监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广东药监”日前发布提醒称:社区团购平台虽然流行,但也可能在某些产品上“踩坑”。
该局介绍称,2023年7月,广东省某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一起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玻璃体温计案件。涉案的玻璃体温计为外贸型产品,没有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涉案的公司作为货主,利用某社区团购分销平台的“团长”销售未经注册的玻璃体温计产品。该公司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玻璃体温计,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药监局方面表示,本案中,货主因为没有留意到玻璃体温计的特殊属性,将被行政处罚;“团长”们接单安排发货的行为已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未经备案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行为,应当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药监局提醒:“团长”们应注意,假如“团购”的是药品、医疗器械等特殊商品,稍不注意会被重罚甚至承担刑责;消费者则应该认识到,团购无法确认货主身份,监管和维权都存在一定困难,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