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去罗淑琼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免去陈桂珍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免去章晓莉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四、免去刘明皓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五、免去陈泽锋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六、免去史晓川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七、免去吴悠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八、任命魏嫣君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一、免去罗淑琼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二、免去陈桂珍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免去章晓莉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四、免去刘明皓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五、免去陈泽锋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六、免去史晓川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七、免去吴悠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八、任命魏嫣君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