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5月24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23年05月25日  

  一、免去曾文莉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官润之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三、免去印强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四、免去李启军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五、免去张明艳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六、免去杨毅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七、免去胡鹏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八、免去崔小军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九、任命印强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十、任命李启军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副庭长。

  十一、任命张明艳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副庭长。

  十二、任命杨毅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副庭长。

  十三、任命胡鹏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十四、任命崔小军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十五、任命王璇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六、任命白晶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七、任命冯立斌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八、任命李朋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九、任命李博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十、任命吴云山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十一、任命余洪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十二、任命张旭增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十三、任命张法能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十四、任命张祎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十五、任命陈文铂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十六、任命陈伟清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十七、任命陈诗媛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十八、任命林艾婧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十九、任命周鸿明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三十、任命赵咏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三十一、任命黄慧敏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