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限额以下自建房建设管理办法》印发 填补限额以下自建房监管“真空” 2023年04月11日  王名润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名润)记者从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佛山市顺德区限额以下自建房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区政府同意印发,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办法》所称的限额以下自建房,是指个人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等的房屋,且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值得关注的是,《办法》的出台,从制度层面解决了当前顺德区在限额以下自建房管理中监管“真空”问题。

  近年来,随着顺德区经济快速发展,限额以下自建房工程逐年增加,限额以下自建房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监管仍存在盲区。因此,有必要加强对限额以下自建房工程安全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共五章二十四条,分为“总则、部门监管职责、限额以下自建房的建设审批、限额以下自建房参建各方管理要求、监督管理、附则”,从制度层面解决了当前顺德区在限额以下自建房管理中监管“真空”问题,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区限额以下自建房建设管理,确保限额以下自建房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