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今年拟安排法规项目33部 2022年04月22日  刘畅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畅)记者昨天获悉,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持续强化“双区”建设法治保障。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拟安排法规项目33部,其中继续审议16部、拟新提交审议17部。

  立法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要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衔接,加强重要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注重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以良法引领改革、推动发展、保障善治。在确保立法质量的前提下,有计划、有重点加快立法工作步伐,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按照规划,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为深圳新时期改革开放重大平台的改革创新提供法治保障。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拟新制定的法规还包括国际船舶条例、自然灾害防治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成品油监督管理条例、燃气管理条例等。

  据悉,在监督方面,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12项、专项视察18项、执法检查2项、立法后评估2项、专题询问2项和专题调研9项,将深入健全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更好助力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人大监督还将打出“组合拳”,将就《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和《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开展《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立法后评估;开展我市公安机关禁毒情况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情况两项专题询问等。

  另外,今年市人大还将落实代表定期向选民或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制度,探索设立代表履职监督员,完善代表履职积分系统、代表履职评价体系、代表履职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全过程人民民主也将不断发展和完善,包括将深入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扩点提质”;健全街道人大工作会议、街道选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跟踪监督机制,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