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前种蔬菜 碑文刻错字 部分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堪忧 2021年04月02日  

  据新华社电 清明前夕,记者在一些革命老区县调查发现,国家级、省级烈士纪念设施普遍管护得较好,但不少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管理不到位。有的杂草丛生、垃圾遍地,有的长期破损无人修复,还有的烈士墓前甚至种了菜。

  不少红军墓、纪念碑老旧破损 

  青山处处埋忠骨。从1929年中国工农红军首次入闽,至1934年长征,在福建牺牲的红军战士多达数万人。官方与民间建设的烈士纪念设施数千座,分散在多地。如今,不少红军墓、纪念碑已是杂草丛生、老旧破损。

  记者看到,即便是少数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墓,也出现了大量裂缝、破损,有的甚至塌陷了。当地乡镇干部表示知晓此事,但也无可奈何:“有的墓40年就维修了两次,的确太少了。”

  据了解,福建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比较多,仅龙岩市就有零散烈士墓1万多座,较为分散,管理难度大。

  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要保持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但记者发现,不少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连最基本的日常保洁也难有保证。

  记者在当地一个长眠着300多位烈士的公墓里看到,杂草最高已没过大腿,墓碑之间散落着许多易拉罐、香烛、燃放后的鞭炮等垃圾。“去年12月已经清理过一次了,没整理之前杂草有一人多高。”这个公墓的负责人说。

  随着城市发展,一些原本位于郊区的革命烈士墓渐渐被民房包围。记者看到,一座烈士墓前种了一排芥菜。烈士后人叹气:“前两年还有人在坟头上搭鸡舍,养鸡。”

  一处被列为县级文保单位的纪念碑甚至出现低级错误:150多个字的碑文刻错了三个字,将“连长和战士”写成了“连长河战士”,“浴血奋战”写成了“雨雪奋战”。

  一位党史专家告诉记者,土地革命时期除了有战斗英雄,还有大量牺牲的苏区干部、负责通信的革命群众、抗日英烈等,关于他们的纪念设施建设与管护更难到位。

  基层管护缺资金、缺管理

  2018年底,福建烈士纪念设施统一划归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管理经费有所增加,一些曾被破坏、污损的设施已得到了新一轮维修。不过,相对于点多面广的基层纪念设施,这些经费只是杯水车薪,且缺乏长期机制保障。

  “如果烈士纪念设施没有被列为县级以上文保单位,只能申请‘抢救型’资金,日常管护资金几乎没有,眼睁睁看着日益破败。”多名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人担忧地说。

  “数量多、任务重,仅靠县级力量难以实现应保尽保。”一位县文旅局副局长坦言,该县包括烈士纪念设施在内的红色遗址中,有不少已经岌岌可危,但目前只修复了不足十分之一,“只能是有一点钱做一点”。

  如果新建或扩建集中安葬区就需要找场所、找资金,于是,一些地方试图将散葬烈士墓迁至烈士陵园集中安葬和管理,但遭到烈士后人或村民反对。并且,现有的烈士陵园也不足以接纳更多散葬烈士。

  记者调查发现,烈士纪念设施较多的地区,多是经济并不发达的山区,“只投入、不产出”的纪念设施令基层政府负担沉重,同时,当前的法律也对其维护责任缺乏刚性约束。

  英烈忠魂不容遗忘

  管护烈士纪念设施对于留存红色记忆,让革命精神代代相传意义重大。记者走访发现,有的干部不了解当地牺牲红军的事迹,有的村民不知道村里就有烈士墓,有的纪念馆长期关门……

  85岁的三明市明溪县枫溪乡华山村老村支书余耀兴说:“英烈忠魂不容遗忘。”多位基层干部呼吁,应进一步加强制度保障,加大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力度。

  对于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的管护难题,基层干部群众建议:政府进行普遍筛查,针对破坏严重的设施紧急修缮,同时制定长远维护计划,建立长效保障机制。

  党史专家建议,落实责任主体,明确日常管护单位或人员的法律义务。同时协调管护人力资源,如聘请村干部或村保洁员为日常管理员。也可依托附近中小学负责管理,既维护设施,又能发挥红色教育作用。

  此外,专家建议将挖掘红色文化资源融入地方发展规划。记者调查发现,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的历史背景挖掘较少,应加强整理和研究,不断丰富深化地方革命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