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富:仇的不是富,是不公?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11-07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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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仇富 薛涌著 江苏文艺出版社 2009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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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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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五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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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敬琏 |
学者薛涌新书《仇富》直指当下中国的贫富之争 叫板名流学者
近年来,“仇富”一词成为网络热门标签,使用的频率之高与“美女”等词可以并论。日前,学者薛涌的新作《仇富》出版,该书涉及社会如何公平发展等重大问题,一上市就引发强烈争议。郎咸平等名流关于“仇富”的言论,一度引发当下中国的贫富之争,我们的社会真的有普遍的仇富观念吗?本报采访了作者薛涌及相关专家。
本专题采写及图 本报记者 吴波
仇富的根源
在于分配不合理
《仇富》涉及民生与社会如何公平发展等重大问题,与百姓的切身利益相关。其中大量文章是薛涌与吴敬琏、江平等名流学者的论争。
薛涌在新书中认为,仇富的根源还在于社会分配的不合理性,而使大部分人产生失落感,理所当然,仇富就成了网民愤怒的发泄途径。
最近,郎咸平、张朝阳等大腕纷纷发表看法,认为中国的仇富现象其实就是百姓闷声的呐喊,仇富有自己能力的问题,也有社会的问题。在当前中国,仇富一词的频繁使用,也证明了中国贫富悬殊的事实。不管是草根还是大腕,目前关于仇富的争论实际上归结为最低工资保障、住房、医疗、上学等重大民生问题。
仇富
不是解决问题的手段
针对仇富引发的争议和当今的贫富之争,著名经济学教授宋圭武就仇富话题发表了看法。他认为,仇富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利益问题是实质,仇富也不例外。对社会而言,仇富问题往往是一个焦点问题,能否解决好,对社会持续和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从人性的一般特点看,产生仇富的深层原因是个人对财富所具有的强烈占有欲。仇富是仇富人,爱富是爱财富,不是爱富人。仇富的本质是爱富。这里仇是手段,爱是目的。对别人拥有财富是仇,对自己拥有财富是爱。财富本身是硬币,恨与爱只是这枚硬币的两面。对自己而言,体现的是硬币爱的一面;对别人而言,体现的却是硬币恨的一面。
有关调查也发现,虽然大家认为富人奢侈(57.1%)、贪婪(52.7%)和腐败(45.0%);但同时92.9%的人又希望成为富人。贫穷有加剧仇富心理的作用;相反,随着一个人财富的增加和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其仇富心理也有一个递减的趋势。
宋圭武认为,仇富不是解决问题的合理手段。富人中有合理致富的,也有不合理致富的,对富人也要区别看待,不能一概而论,一概仇之。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应立足于综合治理和制度创新,让大家都有一个合理和公平的致富机会,而不仅仅是只有一小部分人有,大部分人没有或者很少有。
对话薛涌:
出书,为穷人讨个公道
薛涌,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后来获耶鲁大学历史博士,现在美国任教。已经出版有《美国是怎样教育精英的》、《草根才是主流》、《一岁就上常青藤》等书。长期为海内外报刊撰写评论文章,其博客有2000多万的访问量,是国内思想文化类博客的冠军。
广州日报:关于仇富的论战自2007年开始,各大媒体就开始炒作,这次您将这本书出版的背景是什么?
薛涌:我们不妨回顾一下我所批判的主流人物的一些振聋发聩的言论吧:领导干部是改革的最大受害者、应该得到补偿;对拆迁户不应该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因为其房产的增值是全社会的功劳;只有保护富人,穷人才能变富;改革开放以来创造的财富都是这些富人的功劳,工人农民都不算数……
我没有太多话要说。我要问的是:看看那些帮助开发商说话、又扛着市场经济大旗的人,他们居然睡得挺安稳,居然至今没有为自己当时的言论道歉,居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言论可以助纣为虐,甚至可能导致普通的老百姓家破人亡。这本书出来,就是要讨个公道。
广州日报:仇富这热词表达了太多人的复杂心理,你书中这个话题也引发各种争议,现在我们该如何面对这个现状?
薛涌:中国的贫富分化,不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而是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的结果。茅于轼对市场经济的描述,几乎构成了诽谤。你看看世界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绝大多数都是非常均富的国家。我们需要一个公正的市场规则。这也是我这本书的目的。
薛涌Vs张五常:
支持最低工资制
“提高中国工人的工资有助于产业升级,避免中国人世代打工的境遇。”
张五常反对最低工资制,认为不会有实际的效果,反而会带来许多弊端,在这一点上中国不必学西方。他认为,“最低工资是我知道的、唯一的没有任何经济学者赞同的政策。经济这门学问傻佬甚多,什么发神经的政策也有行内君子支持,只是最低工资没有。然而,有此规限的国家不少。昔日香港的经济起飞,不仅没有最低工资这回事,而且作为工厂学徒的往往要给雇主米饭钱——工资是负值了。母亲曾经对我说,当年父亲做学徒,工资是零,再因为没有米饭钱给雇主,摆明是三个月可以学满师的打磨浅技,要学三年,其中大部分时间做扫地、洗碗等粗活。 后来父亲成为香港电镀行业的开山鼻祖,受到尊重,养儿育女11个,我排第九。要是父亲当年飞檐走壁,不可能生11个。”
薛涌认为,提高中国工人的工资有助于产业升级,让劳工有能力教育自己的子女,避免中国人世代打工的境遇。很多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有最低工资制。
最低工资、对穷人的医疗救助等,从已知的市场原则来分析未必说得通,但都融入了世界最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对维系社会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这充分说明市场原则的有限性。我们同时相信,人类的道德原则和价值观念是比市场规律更高的正义。这种正义,也是我们用来不断修正不完美的市场所创造的社会不公平的依据。
薛涌Vs吴敬琏、江平:
反对强制拆迁
“不按市场价进行补偿,实际上是对平民百姓的掠夺,导致城市建设中的许多弊病。”
吴敬琏认为,城市拆迁补偿不应按市场价进行,因为在城市化过程中并不是房主自己创造了价值。江平支持强制拆迁,并引用美国的新伦敦案,认为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可以对私人财产进行征用。
薛涌反对强制拆迁,主张利用市场和社区公议等手段,解决此类纠纷。他详细介绍了新伦敦案,认为江平对此案的解读,充满误解与曲解,国内法学界对保护私有产权、公权与私权的分界等的研究还很不够。他认为,不按市场价进行补偿,实际上是对平民百姓的掠夺,还会让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权力越来越大,不受监督,导致城市建设中的许多弊病。法律是个公共物品。中国公众在这方面过度迷信专家,一切都由他们解释,就容易产生专制主义倾向。钉子户事件恰恰证明了迷信专家是多么可怕。像江平这样的专家,对基本的法律知识和自己引用的案例茫然无知。连地方政府、法院,乃至开发商也比他开明得多。如果真按江平的建议强制拆迁,就会引发恶性冲突,立下可怕的先例,日后群体突发事件就会层出不穷,国无宁日,还谈什么秩序?同时,高擎国旗、手持宪法的钉子户,体现了高贵的勇气和政治智慧。这再次证明老百姓在法律智慧上常常能够压倒专家。
名词解释·新伦敦案:
美国康涅狄格州新伦敦市一位叫做苏赛特·凯龙的老太太状告当地市政府。市政府为振兴经济,决定征用河边住宅区,改建为辉瑞制药公司的研发基地,老太太的小屋恰在征地范围,但她死活不肯搬家。官司闹到联邦最高法院,2005年6月23日最高法院判决:征地源于发展城市经济,符合“公共利益”,因此市政府动用“国家征用权”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