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议赔9万欢欢父亲原谅他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4-23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林霞虹、王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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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都很疲惫。王鹤摄 |
捐款达5.7万元 可抵扣赔偿
男童父亲:他是大哥 儿子将读新学校
文/图 记者林霞虹、王鹤
昨天下午,在南洲街司法所的主持下,经过3个小时协商,罗承贞和黄全力最终达成谅解,并当场自愿签订了《协议书》。根据协议规定,双方将赔偿金额由最初的13万元降低到9万元,并在协议中规定双方同意社会各界人士对死亡赔偿的捐助款抵扣9万元的赔偿款,捐助款超过9万元的部分,双方同意捐出给社会需要资助的人或者有关慈善机构。
据悉,南洲街道办联系了医院给小黄及其家人提供心理辅导。街道办还表示,将积极联系区内小学,在事件平息后,帮助小黄重新回校读书,甚至减免部分费用。
昨日下午6时许,当罗承贞和黄全力在两份协议上按下各自的手印,双方都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一直参与协商的罗家亲戚万先生说,从发生这件事的第二天起,罗承贞一家就看到黄全力的诚意。“很感动,也原谅了他,所以将最终的赔偿金额定为9万元。”
万先生说,社会捐助金额将抵扣9万元的赔偿金。如果社会捐助款超过9万,剩下的赔偿款将会帮助黄全力还清之前跪求别人借来的钱。如果捐助款还有剩余,将会把这些钱捐助给更需要帮助的人。
截至昨日下午5时许,据初步统计,双方一共收到5.87万元捐款。
我们要坚强起来
黄全力:非常感谢这些热心人士帮助我们,不然的话,我过不了这个难关……我们现在就跟兄弟一样,他是大哥,我是弟弟。我们会一直保持联系。
记者:以后儿子打算怎么办?
黄全力:番禺有一个学校留了一张名片给我,等把这事处理好,就把小孩送到那里读书。
记者:那罗先生,您原谅他了吗?
罗承贞:肯定原谅啦。生命是无价之宝,用金钱是不能衡量的,大家有这么好的心,帮助我们两个,我都过意不去,特别是人家受伤的,人家抱小孩的,都汇款来。这种情况下,我用这个钱,我用得安心吗?现在欢欢死去了,你怎么样也挽救不回来了。
记者:以后有什么打算?
罗承贞:死的死去了,我们两个人只有坚强起来,考虑后半生的事。我们可能会换一个环境,换一个住所,不想住在那个伤心的地方。我只想衷心感谢社会上帮我们的人,希望他们一生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