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蜘蛛侠”偷到法官家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4-09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练情情
本报讯 (记者练情情 通讯员越法宣)广州市越秀区法院昨日向媒体公布一起胆大妄为的入屋盗窃案判决。被告人黄某不但敢沿着煤气管道爬上十几层高楼行窃,就连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三处宿舍也被黄某搜刮一通。他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4年,并处罚金1万元。
黄某年仅20岁,广西玉林人,2008年11月6日被逮捕。法院审理查明,黄某共入屋盗窃7宗,盗得财物共计3万多元。黄某的作案手法大多是沿着煤气管道爬上受害人家中的阳台,进而进入受害人家中进行盗窃。本案的受害人住所有的甚至高达19楼,可惜这位身手矫健的“蜘蛛侠”把本领用错了地方。
更让人感慨的是,黄某竟胆敢到法官家中作案,其中三宗案发地为白云区新市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们的宿舍。黄某承认,自己是顺着失窃房屋的煤气管道先后爬进去盗窃的。
2008年10月8日凌晨3时许,黄某沿着煤气管道爬进中山一路某座11楼,盗得业主严某某的现金人民币2410元后仍不死心,连业主的衣服、裤子乃至皮带都不放过。得手后,被告人黄某逃至该大楼305房的厨房橱柜里藏匿时,被保安员人赃并获扭送公安机关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