濂泉路违建 月底前自拆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3-20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全杰
本报讯 (记者全杰 通讯员穗城管)记者昨日从市城管办获悉,广州市政府《关于濂泉路服装市场周边地区综合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正式出台,这标志着濂泉路综合整治升级改造正式开展。综合整治区域以濂泉路为轴,东至广州大道,南至先烈东路,西至内环路,北至广园东路。综合整治时间从2009年2月至2010年9月。综合整治重点是消防安全、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经营秩序、违法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
濂泉路违章建筑有了明确的拆除时间。《通告》明确,在综合整治区域内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当事人应当在2009年3月31日前自行拆除。不自行拆除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对违法建设当事人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逾期仍不拆除的,由天河区人民政府责成区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同时,违法建设的当事人同时存在违反工商管理、消防规定等行为的,由工商、公安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进行查处。
《通告》指出,在整治区域内,有下列违法情形之一的,由公安、交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进行查处:
1.未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消防验收不合格或者占用消防通道经营、阻塞消防通道等,存在消防隐患的;
2.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停车装卸货物、候客和非机动车辆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的;
3.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擅自从事道路经营(含道路运输服务业)的;
4.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的;
5.超出门窗经营、乱摆卖、乱拉挂、乱堆挖、乱张贴的;
6.违反城乡规划管理使用建(构)筑物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行为。
又讯 (记者全杰 通讯员穗城管) 据市城管局透露,市城管局和天河城管分局将于今日下午在濂泉路服装市场周边地区张贴和派发《通告》。此次行动也意味着濂泉路专项整治行动正式由准备阶段转入实施阶段。
濂泉路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专职副主任、市城管局副局长孙金龙,市城管局和天河区城管分局的城管队员将主要负责《通告》张贴、派发和宣传工作,沙河街街道办和沙东街街道办配合。市城管局还将出动四台城管监控车,将《通告》的内容以流动宣传车广播形式告知市民。
为了不影响商铺正常经营、不扰乱当地居民的生活,市城管局特将行动时间定在大多数商铺都准备收档的15:30~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