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社区绿化率要达三成以上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1-14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全杰
推进社区环境整治行动三大目标:
●实现社区环境整洁优美,惠民便利。
●实现社区环境管理的有序、长效。
●实现市、区、街、居委会之间,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之间,政府与公众之间建立起良好的协同管理机制、监督评估机制等机制,为社区精细化管理提供运行保障,有效解决社区管理和群众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本报讯 (记者全杰 通讯员穗城管)近日,市城管局推出《关于深入推进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社区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下面简称《意见》),作为2009年广州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该《意见》已获广州市政府批准。该《意见》将综合开展清拆违章建筑、整治不规范防盗网、清理建筑物天面垃圾杂物、改造社区排水管网和道路通行和公共配套设施、“三线”下地以及立面整饰等工作。
市级建立城市社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管理工作,加强部门协作。
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内容
治理“三线”:
对社区“三线”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进行下地处理,暂未能下地的必须统一定位布设,线路整齐规范,并集中在建筑立面或较隐蔽的立面凹口部位内。
排水设施改造建设:
对社区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在条件成熟的社区逐步取消化粪池。
社区道路改造建设:
抓好社区道路改造建设,落实社区道路硬底化,修复坑洼破损道路,按规范建设道路绿化、照明设施等。
公共绿化改造建设:
抓好公共绿化改造建设,因地制宜拆违建绿、见缝插绿。处于旧城内的综合整治社区,绿地率要求达到30%以上,确有困难的个别地段可先按25%实施,分阶段达标,其余地段绿地应达到40%以上,300米范围内有绿化景点。建有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绿化广场,其中供居民活动的硬地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整饰外立面:
对社区内有明显污迹、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情况的建(构)筑物外立面进行清洗、粉饰或修补;清理建筑物顶部堆物、堆料和擅自装置的设施、设备。因安全需予以围蔽的,除部队、党政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工厂外,应采用绿篱予以分隔、封闭,尤其是位于主干道两侧的住宅小区及企业事业单位办公区;临街天台、阳台基本无乱堆放杂物,晾衣架统一规范整齐。结合城市历史文脉,按照“修旧如旧”原则,营造具区域特色的建筑立面容貌。
规范防盗网:
由市市容环卫局牵头,建设、城管等部门配合,各区具体负责,规范社区内建筑物防盗网统一安装在内侧或与外墙平齐,并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规范防盗网后应进行拔钉、除锈并修补平整;飘雨篷设置要整洁、美观,保持完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