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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欠薪逃匿罪”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1-14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李少威、谢华兴、唐红杰、张玉云、韦星、陆勇、张颖妍、赵碧莹

公司老板“走佬”,企业员工和相关债权企业上门讨债。 记者王子恒 摄
被欠款的供货商,向外观者讲述自己的不平遭遇。

  “欠薪逃匿”话题成为多名委员关注的热点,建议要追究恶意欠薪者刑事责任,设立欠薪保障基金

  刘志庚昨日参加座谈时透露——

  经营不善,或者干脆开一“皮包公司”专行诈骗……在金融风暴席卷全球之际,作为珠三角外贸加工重镇的东莞“走佬”问题开始频发。无良老板一走了之后留下的是大量被欠薪的工人和被欠债的供应商,造成的经济和社会影响都很大。

  今年,“欠薪逃匿”话题成为热点,多名委员就此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建议,而部分旁听人员则在座谈会上直陈目前老板欠薪逃匿由财政垫付工资的办法欠妥,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昨日回应:有3种防范欠薪模式可考虑,东莞已经向国家建议设立“欠薪逃匿罪”,以真正有效惩戒逃匿行为。

  文/记者李少威、谢华兴、唐红杰、张玉云、韦星、陆勇、张颖妍、赵碧莹    图/记者王子恒

  委员热议

  目前:财政要垫付走佬老板欠薪

  东莞一些无良老板经常上演“欠薪逃匿”,年底尤盛。

  九三学社会员李建云昨在旁听人员座谈会上反映,目前处理企业老板欠薪逃匿的办法是财政垫付工资,这一方面增加了财政压力,另一方面会纵容老板逃匿,对广大纳税人也是一种损害。今后处理此类问题应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在市场环境下企业酿酒的苦酒应该自己去吞。政府要加大惩处力度,增加逃匿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

  刘志庚认为这一意见十分正确,难题在于逃匿者都没有资产。“厂房是我们的,机器不值钱”,根本无法追讨欠薪。他认为应对欠薪逃匿现象关键在于事前建立预警机制,让保安、治安员等人群成为企业的监控者,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没发工资,都能及时掌握。

  惩戒:追究恶意欠薪者刑事责任

  政协委员陈波分析目前无良老板敢于欠薪“走佬”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目前刑法没有相关条文追究恶意倒闭逃匿行为的法律责任,对于企业欠薪行为,劳动部门也只能从行政上予以罚款,处罚力度不大”。这就导致他们违法成本极低。

  陈波提出办法是积极争取上级人大加快对企业老板恶意欠薪、恶意倒闭逃匿行为的立法,“追究企业老板恶意欠薪、恶意倒闭逃匿的刑事责任;建立企业老板恶意欠薪、恶意倒闭逃匿通报机制”。

  刘志庚说,他在公安局开过几次此类话题的会议,也做了批示,逃跑的老板,海关、边检将联合通缉,已经逮捕了6人,今后还要继续高调打击。

  刘志庚还透露,东莞已经向国家建议设立“欠薪逃匿罪”,以真正有效惩戒逃匿行为。

  建议:设欠薪保障基金

  去年10月合俊玩具厂老板走佬之后,东莞曾表示有必要成立工资垫付保障基金,但几个月过去了工资垫付保障基金的构成使用等问题并没有下文。

  陈波建议:“保障基金可由各级地方政府、村(社区)和企业按比例共同出资,用于支付企业倒闭后拖欠工人的工资、补偿金等;对于企业出资部分还可以采取分期支付,减轻企业首次投入负担”。

  不过,政协委员钱爱勤有些担心,“当前正处于金融危机期间,保障基金可能会加重企业负担”。

  政协委员李泽林将保障基金细分为欠薪保障金和逃匿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前者由用人单位参照东莞平均工资水平根据用工人数缴纳一定金额。后者由逃匿欠薪应急周转金,由各镇(街道)和村(居民小组)按比例出资。

  刘志庚:3种防范欠薪模式可考虑

  刘志庚表示东莞当前正在考虑3种防范欠薪模式,一是香港模式,企业交钱建立相应基金;二是由保险公司来负责,企业入保;三是在东莞投资办企业之前先交纳相应押金。

  不过,这些对策也不容易实施,做起来很难。因为一些大型的、规范的企业将为此增加额外负担,而他们是不会逃逸的。

  案例

  一人走佬 大片遭殃

  2008年7月21日凌晨3时,东莞石排某电子厂老板李德民收拾好“家当”,开车离开他“奋斗”了12年的东莞。在他的身后,是他花了3万元/月租下的厂房和近100名熟睡中的工人。4个多月后,李德民在深圳被捕,手上多了一副冷冰冰的手铐。

  “走佬太容易了!”程先生是李德民工厂的供货商之一,李德民走之前欠下了他20多万元的货款,他感叹,“东莞一些小厂,厂房是租的,机械设备很多都是买的二手的,而且很多没有备案,带上存折就可以随时走人。”

  被李德民欠了60多万元货款的袁先生7月21日凌晨4时就得知李德民已经“走佬”,当时他拨打了“110”报警,可警方却没有采取相关措施,“警方说他们无法确定李德民是否逃匿,这也有道理,所以我也很无奈。”

  受害的除了工人、供货商还有房东之外,地方政府也是非常“头疼”,“工人、供货商、房东都来找我们。”凤岗镇政府一负责人称,“有一点处理不好,就可能引发很多矛盾。”而合俊的走佬更是让樟木头政府“自掏腰包”数千万元来解决员工的欠薪问题。

  从劳动局曝光去年第三季度重大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的数据可以看到原因,21家企业拖欠2500多万元工人工资,厂房出租方因此垫付了1600余万元。

  透视解决“走佬”问题有三“难”

  一难:相关法律、法规缺失

  恶意欠薪逃匿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罪名,东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欠薪欠款逃匿案件都是以涉嫌合同诈骗、票据诈骗、偷税、虚假出资等名义来侦查。

  为此,东莞市公安局专门制定《“弃厂逃匿”案件工作指引》,对“弃厂逃匿”案件的查处、证据搜集、固定等方面作了一些具体要求。

  受害人袁先生告诉记者,他多次打电话报案,警方都无法立案。对此,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让警方在“认定”方面遇到了不少头疼的问题,“如何区分、甄别该类行为中是否存在经济犯罪等犯罪行为的难度较大,我们难以在短时间定性和区分究竟是经济纠纷还是经济犯罪。”

  因此,公安机关往往不能在案发后及时立案,也无法继续采取冻结、查封、扣押、拘留、逮捕等强制性措施,也就失去了案件的“先机”。

  二难:“骗钱”太“容易”

  记者采访多名受害的供货商后得知,目前东莞供货商和企业的交易模式多为“月结”的方式,也就是供货商先将货品发给企业,一个月之后企业再将上个月的货款结清,如此的交易方式给“走佬”留下了很大的“空间”。

  “只有珠三角这边交货不放任何订金。”供货商袁先生告诉记者,此前他在江苏和北京做生意时都必须放一部分订金,货发到后再付一部分款,剩余的20%~30%款项在规定时间内付,“这样风险就小很多。”

  由于已经经历过一次或者几次“走佬”,接受记者采访的众多供货商几乎异口同声地表示,今后只会选择大企业进行交易,要不就更改交易方式,要求对方付订金。

  三难:牵涉部门太多,谁管?

  走佬企业主欠薪、欠款,这牵涉到了公安、劳动、税务、工商、法院等众多部门,一旦出现问题究竟谁牵头管?袁先生告诉记者,当企业主欠下他的货款走佬他报警不予立案之后,他又来到了法院,而法院又告知他应该先报警。

  “走佬”问题似乎成了个“烫手山芋”,各部门难免出现“踢皮球”的状况。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欠薪逃匿这一问题公安机关无法独立承担,多部门协调联动管理的机制势在必行。

  相关链接

  劳动局副局长:已提交多个方案

  政协委员、劳动局副局长陈汉驰透露劳动部门在关于欠薪逃匿及欠薪保障基金问题上已经向市政府交了多个方案,但还不够完善。在立法问题没有解决前,实行属地管理“镇政府、村委会、房东各负其责是目前比较有效的”。

  警方:有“走佬”苗头或提前介入

  东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如何处理“走佬”案件,警方也有一定困难,但一旦发生,警方将会在第一时间介入,同时对仍在经营的、有逃匿可能或苗头的企业,进行靠前工作,事先掌握情况,一旦出现逃匿情况,及早介入。

  “两会”聚焦

  会议动态

  本报讯 政协东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昨日上午9时在会议大厦召开,市政协主席刘树基作常委会工作报告。共有206名政协委员出席会议,22人因故请假。市委书记刘志庚、市长李毓全等市领导受邀参加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游敏达在会上介绍,2008年政协共收到提案305件,经审查、立案的有275件。委员们提出的建议有的已经在有关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和部门规划中得到了体现,有的已被采纳,提案办理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刘树基在报告中总结了过去一年的政协工作,并表示,在新的一年里,东莞市政协将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全面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东莞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作出更大贡献。

  昨日的会议上还对优秀提案和办理提案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朱旭根委员提出的《关于构建监测体系,加大供水安全保障力度》等21件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民建东莞市委会的《关于加大东莞太阳能光伏产业集群发展的建议》等23件提案被评为表扬提案,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15个单位被评为办理提案先进单位。政协领导现场为这些委员和单位颁发了获奖证书。

  会议结束后,市委书记刘志庚、市政协主席刘树基还与10余名会议旁听人员进行了座谈,刘志庚对旁听人员提出的建议一一作了回应。

  文/记者李少威、张玉云、韦星、陆勇、张颖妍、赵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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