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50至500元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1-14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李锋
本报讯 (记者李锋 通讯员陈成业)从本月开始,在南海区丹灶镇城区乱丢垃圾的个人或单位、商铺,将被处以50至500元罚款。
昨天上午,在丹灶联沙大道,丹灶行政执法分局金沙中队工作人员将《关于落实门前三包等事项的通知》派发到沿路两旁单位、商铺和居民的手中。根据要求,要做好平时卫生,将垃圾打包好,每天上午9时前放在门前。
丹灶行政执法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年近岁末,是商家销售、市民办年货的高峰期,他们将加强巡查人流较集中的道路,督促单位、商铺和居民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对于随意乱丢弃垃圾的居民或单位,将按照《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罚款50至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