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时尚荟页面进入时尚荟精华在线版下载时尚荟精华离线版

农产品要办“护照”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1-12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何颖思

  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黄建清)以后一个鸡蛋、一棵青菜,都要凭一个“护照”才能进入市场流通。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农业厅获悉,蔬菜水果等农产品都要贴上一个“食用农产品标识”,标识包含产地、生产日期、生产者或销售者名称等内容,以便溯源。

  广东省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有关人士介绍,贴食用农产品标识,就是要凭“护照”进入市场流通,主要包括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生产者或销售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有分级标准或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等级或者添加剂名称;有条件的,在标识中还可标注重量、主要成分、贮藏方法、保质期、产品标准、商标等内容。

  “现在广州的超市,已经可以见到一些有标识的农产品。”该人士表示,比如超市里出现的一些鸡蛋上面印有厂家名字和编码,而一些蔬菜也有相关的标识,写明产地及保质期等内容。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