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万元“蜜蜡”竟是塑料制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1-10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李钢
本报讯 (记者李钢)近5万元购买的天价“蜜蜡”,竟然只是塑料制成!近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对这样一起售假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售假的店铺不仅要退还购货款,还要支付一倍的赔偿金。
广州血拼 49900元买16件“蜜蜡”品
2005年11月20日,云南昆明人万女士到广州来购物,在环市东路一间高档商业中心逛时,被其中一间“清雅古蜡精品”店铺售卖的产品——古蜡所吸引,店铺派发的宣传单上称,店铺所卖的古蜡是品质优良、质地纯正、古雅的天然蜜蜡,别名“软黄金”,对健康有提示作用,有“人体寒暑表”之称。对于“蜜蜡”的产地,商家解释都是从国外进口。
这种“蜜蜡”,从外观上和琥珀相似,晶莹剔透,非常漂亮。不错的外观,加上商家的一再推荐,身家不菲的万女士当场就掏钱购买了3件“蜜蜡”产品,其后,她又在同月的22日和2007年的4月24日,再次在这家店里买了这种“蜜蜡”,共计16件,一共是49900元,平均每一件的单价为3000多元。
虽然当时万女士发现“蜜蜡”产品没有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合格证等标识,但是万女士并没有在意。
两度送检 “蜜蜡”竟是廉价装饰品
直到2007年5月31日,万女士在其他人的提醒下,将其中的一件送到云南省珠宝玉石饰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让人大吃一惊,这件送检的天价“蜜蜡”竟然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塑料!
这下子万女士着急了,她在2007年8月4日专程来到了广州,又将一件“蜜蜡”产品送到了广东省金银珠宝检测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仿琥珀项链,价值低廉!
两次检测的结果都证明了这些“天然形成的蜜蜡”不过都是些人工制作的低价装饰品!于是万女士赶到了售卖的店铺中,要求商家退赔。但是商家却狡辩称,这种稀有的材质在国内根本无法进行检测。
证据充分 法院判决商家退一赔一
无奈之下,万女士就将商家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根据有关规定判令商家退还货款并进行一倍的赔偿,此外,还要支付万女士为维权支出的鉴定费、交通费等费用。据万女士的代理人李艳波律师告诉记者,虽然距离第一次购买时间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但是万女士却保存着所有购物时的单据资料,使得证据非常充分。
而商家则向法院答辩,称自己没有欺诈客户的故意,而且万女士提供的两份鉴定报告,送鉴定的物品、鉴定人的资质、鉴定标准和鉴定方法等未经过质证,两件物品鉴定也不能证明全部物品材质一样。
去年3月4日,法院委托广东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中心对万女士所有的“蜜蜡”产品进行鉴定,发现所有的“蜜蜡”材质均为塑料,不属于蜜蜡,不属于天然树脂化石。
最终,越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商家退还4.99万元的购物款,并赔偿万女士4.99万元,此外,还需支付万女士为了维权而花费的合理支出2万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