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全新的公共服务型政府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1-09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刘畅
本报讯 (记者刘畅)早在去年11月份召开的广东省经济特区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就提出,2013年深圳将建成全新的公共服务型政府,比全国提早7年完成。
按照规划,深圳将理顺市区事权分化,明确市政府及其部门负责规划、决策和监督,区政府及其部门负责执行。条件成熟时,取消区级政府,改区、办事处为政府派出机构,实现扁平化管理;同时决策和执行职能分开,推行“大部制”。合理调整政府部门内部的决策职能和执行职能,推行决策职能和执行职能相互协调又适度分开,政府部门内部决策职能相对集中,同时建立各种专司执行的执行局。
去年,深圳新成立了深圳光明新区,新区不是行政区,但又兼具开发区和行政区职能,是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有些类似于上海浦东新区,新区实行开发区管委会的管理体制,这种体制既不同于行政区,也不同于深圳市高新区和大工业区管理体制,是深圳市在园区开发方面的第三种体制,兼具开发区和行政区的职能。市公安、规划、国土、工商、税务、社保6个市直部门在新区设立派驻机构。
综合开发研究院副院长郭万达指出,光明新区在管理架构设计上是有些“大部制”特色的,如功能合一,没有大套政府班子,注重提供城市设计、规划等公共服务,这是一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希望光明新区在管理体制创新上能够坚持,不要让旧体制复位。
大部门制
规划摘要
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支持深圳市等地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在政府机构设置中率先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条件成熟时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及全省推行。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合理调整行政区划。试行省直管县体制,进一步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