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直管公房 困难家庭可减免租金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1-09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陈杰
本报讯 (记者陈杰 通讯员吴文清)江门租住直管公房住宅的困难住户从今年开始可以享受租金减半或者全免的优惠了。昨日,记者从江门市房管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开始,江门开始对生活上有困难的7类家庭实施租房租金减免优惠政策。房管部门提醒,符合条件的家庭即可提供相应证明,前往居住辖区房管所办理减免优惠事宜。
优惠对象扩展到7类
据江门市房管局房屋管理科科长邓承志介绍,与以往相比,这次新出台的直管公房住宅租金优惠对象设计面更广、更具人性化,邓科长说,过去能够享受租金优惠的只有两类人群:一是持有《低收入家庭证》的家庭,一是同时持有《低收入家庭证》和《老人证》的家庭。新出台的优惠措施则扩展到7类人群,除了以往的两类依然享受优惠外,新增了5类困难人群,分别是:三级残疾的残疾人家庭;同时持有《低收入家庭证》和《低保证》的家庭;孤寡老人家庭;重度残疾(一、二级残疾)、一户多残(三级以上残疾)家庭;特殊人群。
邓承志说,尽管特殊人群没有特别提及,但考虑到一些患病家庭或者临时面临变故的家庭,导致生活上出现重大困难,新措施在实施时采用灵活变通的原则,对于这部分弱势群体也将给予生活上的照顾。
孤寡老人租金可全免
邓承志说,这次实行的新措施在租金的优惠上可以分成两个大类,一类是租金全免,一类是租金减半。其中符合租金全免的优惠对象包括以下4类:同时持有《低收入家庭证》和《老人证》的家庭;同时持有《低收入家庭证》和《低保证》的家庭;孤寡老人家庭;重度残疾(一、二级残疾)、一户多残(三级以上残疾)家庭。而符合租金按照50%计收的优惠对象则包括3类:持有《低收入家庭证》的家庭;三级残疾的残疾人家庭;特殊人群。
据邓科长介绍,对于持有相应“两证”(《低收入家庭证》和《低保证》)的低收入家庭和困难家庭,只要根据民政部门出具的证件就可以确认资格,而对于残疾人士,优惠对象原则上只能限定在3级残疾以上,4级残疾暂时不能享受住房租金优惠,但一些生活上确有困难的,房管部门将联合残联确定需要优惠的对象,实行个案处理。
至于孤寡老人家庭的确定,邓科长说,不管家庭收入如何,只要是孤寡老人,都可以享受租金全免的优惠。
如何办理租金减免?
租住直管公房住宅的困难住户优惠措施从1月1日开始实行,目前办理租金减免工作已经展开,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根据家庭情况,持《低收入家庭证》和《低保证》到辖区房管所办理即可。而孤寡老人家庭,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将根据上门调查摸底的情况给予优惠。
至于“特殊群体”等其他对象,房管部门将联合民政、残联等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资格确认后给予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