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即日起可网上申报
大洋新闻 时间: 2009-01-07 来源: 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何颖思 通讯员 成湘粤)记者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即日起至3月31日,全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安坐家中,通过全省统一的个税自行申报网报系统办理个税纳税申报。
据介绍,曾经向市内各级税务机关办理过个税申报的纳税人,包括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个人明细信息的,都可直接使用网报系统申报,而从未向地税机关办理个税个人信息登记的个人,则先要预登记和预申报。
需凭密码才能进行网上申报
纳税人可凭身份证件号码和密码登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www.gdltax.gov.cn/wsgs,或通过广州地税网站 www.gzds.gov.cn的“个税自行申报专栏”进行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实行密码设置规则,纳税人需凭密码才能进行网上申报。纳税人可通过两种途径获得密码:
一是纳税人初次网上申报的,可以通过扣缴义务人上网查询,或者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凭身份证件查询初始密码;
二是纳税人上年度已采用网上申报的,可继续使用上年自行修改确认的密码,如果遗失密码,可凭身份证件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重置密码。
特别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必须在首次申报时修改个人的密码,修改后的网报个人密码只有本人知道。
首次申报应先预登记预申报
首次向地税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的,应先进行预登记预申报。预登记预申报的纳税人首先登录到网报系统,进入“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点击“我要开通”按钮,进行预登记,然后再按照提示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并上传身份证件复印件的扫描文件,进行预申报。
税务人员表示,上传身份证复印件的环节十分重要,如已按照要求提供上传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的个人,今后可在网上直接查询税务机关的审核结果;对于未上传身份证复印件的个人,则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网上申报所提示的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确认手续后才可查询。
广州地税提醒:预登记与预申报必须同时办理,预登记经税务机关审核不获通过,其预申报视同无效申报。
要退税的还是要到税局办理
税局还指出,完成网上自行申报后,如果要补(退)税的,系统会提示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机关征收大厅前台办理清缴税款或退库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