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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锋东路拆迁货币补偿最高3100元/㎡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2-26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杨波

  本报讯  (记者杨波 通讯员黄猛高)23日,三水召开文锋东路改造项目听证会,15名被拆迁人作为听证代表参与讨论。其中关于楼层间补增一台电梯呼声最高。据悉,在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或两方法结合的补偿方式中,根据市场评估,房产货币补偿最高3100元/㎡。

  听证代表希望增设电梯

  文锋东路改造片区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有房屋464间。有听证代表认为,回迁房电梯配置不足,希望每栋楼能增设一部。拆迁申请人在回应听证代表反映的意见时表示,会考虑听证代表意见,适当增加电梯数量。

  两种临迁安置方式可选

  据介绍,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在拆迁期内,被拆迁人按照面积近似的原则,选择安置房屋。在其临迁过渡期间,拆迁人可提供两种临迁安置方式供被拆迁人选择。一是拆迁人提供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自行解决住所。其标准按被拆迁住宅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0元计算;二是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给被拆迁人临时居住。

  文锋东路改造项目的竞得者三水恒福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决定在原拆迁地兴建“恒福花园”小区,小区内的一栋8至26层、二栋5至26层相应户型提供给被拆迁人选择,调换比例为1:1。

  按照拆迁方案规定,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补偿标准以市场评估结果确定,根据评估,该补偿费用确定为最高3100元/㎡。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可以按不同情况分别补一次性周转费用补助。即此种情况下,被拆迁人除获得货币补偿外,还能获得搬迁补助费用。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拆迁房屋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扣除公共分摊面积后为准,调换比例为1:1。

  拆迁方有关人士表示,凡在拆迁期限内签订拆迁合同的,以半个月为一个时间段,按每一时间段签订合同的顺序抽签确定选择回迁房的顺序号,按顺序号优先选择回迁房房号。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户,还能领取最高可达2600元的搬迁补助费(按面积计算)以及房屋附属物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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