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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见面拍裸照 敲诈勒索3000元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2-16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王纳

  本报讯(记者王纳 通讯员邓勇晖、方成军、陈杨杨)昨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了以拍裸照相要挟敲诈网友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某。

  发生关系后拍照威胁

  2008年11月1日晚,犯罪嫌疑人高某某与女网友即本案被害人张某见面后,开房发生了性关系。其间,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用手机拍下被害人的裸照,但即被被害人删除。11月4日晚,二人见面后高某某再次提出开房发生性关系要求,但遭张某拒绝。

  在张某返回住处本市罗湖区某街的宿舍后,高某某即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多次以公开两人开房发生性关系和将自己仍存留的张某裸照散播到网上为由威胁张某,向张某索要3000元。张某在被逼无奈后报案,公安人员在张某的协助下于11月19日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抓获归案。

  提醒:

  网友敲诈勒索案上升

  检察机关认为,近期网友见面后通过拍裸照等方式实行敲诈勒索的案件呈上升趋势,给被害人的人身、财产带来了严重损害。检察人员呼吁广大网友在线交友时要慎之又慎,要始终保持一颗警惕之心,学会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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