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劫匪劫杀轿车车主抛尸鱼塘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2-16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王纳
本报讯 (记者王纳)4名“80后”青年组成一个劫车团伙,凑钱买了车后就开车上路逼停一辆轿车,然后实施抢劫。被抢车主叶某明在此过程中竟被4人活生生殴打致死,随后4人又把叶某明尸体抛弃在路边的鱼塘里。
昨日,4名被告人被控抢劫罪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4个被告中年纪最小的只有19岁。4被告对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被害车主家属提起了总额90余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打死被劫车主后抛尸
被告人李浩、邹琼、李芬军、张彬,均为湖南邵阳市新邵县人,初中文化,最大的李芬军只有24岁,最小的张彬只有19岁。其中李芬军曾因抢夺罪被判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5月8日晚,被告人李浩、邹琼、李芬军、张彬经密谋,携带胶布、绳子、刀具、木块等作案工具,驾驶一辆越野车在深圳市龙岗区一带搜寻抢劫的作案目标。
次日凌晨3时,被告人李浩等4人驾车行至深圳市龙岗区与东莞市凤岗镇交界处附近时,发现被害人叶某明独自驾驶一辆轿车,便立刻跟踪该车并将其逼停在路边,当场从叶某明身上抢走其携带的财物人民币7000余元、手机2部、帝舵手表1只和银行卡2张等。
随后,被告人李芬军、张彬将叶某明的手脚捆绑,并将其眼睛和嘴用胶布缠住,塞在轿车后座地板上,同时对其进行殴打,逼其讲出银行卡的密码,而后开车到宝安区沙井农村信用社提款机上提取2万元人民币,又用假身份证在沙井佳华商场刷卡购买了4条金手链。
叶某明在车上死亡后,被告人邹琼、李芬军、张彬开车将其尸体抛到广东清远佛冈县水头镇莲瑶村背带塘边。被抢的轿车由被告人邹琼以4.2万元卖掉。
谁是主谋成庭审焦点
对检察机关指控的抢劫罪名,4名被告均表示认罪,但针对谁是主犯、谁在犯罪过程中所起作用明显做了辩论。被告人邹琼表示自己是在另外3人商定要抢劫后,才在抢劫前一天与李浩凑钱购买了越野车,为凑够买车钱,李浩还以7000元的价格当了自己的金项链,在整个抢劫的过程中,自己和李浩没有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还多次提议抢到钱财后将被害人放走,但均未被采纳。
李芬军和张彬对在后座地板上暴力殴打被害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二人称,本来不在深圳,是受李浩电话所邀参与抢劫的,本来不想将被害人打死,张彬也曾提议从银行卡上取到钱后将被害人放走,但遭到李浩反对。
检察机关当庭出示证据显示,被劫车辆内副驾驶室内还放有被害人的7万元现金,但4名被告均称不知情。4人的辩护律师一致认为,自己的被辩护人并非主犯。
被害人家属索赔90余万
对此,公诉机关反驳称4人均是主犯,李浩起到了组织作用,邹琼在整个过程中所起作用明显,并主持了销赃,李芬军和张彬是暴力殴打被害人致死的实施者。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浩、邹琼、李芬军、张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方式劫取他人财物,并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日,4名被告人及被害人亲属10余人到场旁听。被害人妻子及其代理人出庭,提出了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3名被抚养人及一名被赡养人的抚养赡养费用、被劫车辆副驾驶室内所放7万元现金在内共计90余万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