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老赖 限制出境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2-05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姜永涛、陈翀
本报讯 (记者姜永涛、陈翀 通讯员李志金)从现在开始至明年6月份,中山法院将联同政府各部门以及中山军分区清理未能执结的积案。
昨日,中山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正式宣告开始,将力争到2009年6月底,对2008年6月30日前受理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基本执结,到2009年12月底,70%以上执行案件得到执行或和解。
无钱可执行案多影响结案
2007年12月31日前,中山市两级法院未执结的案件中,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339件。中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树安说,目前中山市积案主要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一方面是没财产可执行的案件数量较多,所占比例大,另一方面,目前中山市法院干警数量严重不足,导致有些案件未能很好执结。
活动期间要重点清理以下六类执行案件:一是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其他各种非法干预未执行的案件;二是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被执行人涉及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军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案件;三是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四是涉及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款的案件;五是因未能执行或执行不当引发的重复信访案件;六是其他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未执行案件。
老赖将被媒体曝光限制出境
根据此次活动的安排,法院执行部门现已建立了执行积案台账,逐案进行了登记。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范华清说,清理积案将适时采用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纳入征信系统、媒体曝光、限制出境等方式,排除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和各种非法干扰,加大对被执行人的震慑力度。“我们还会将老赖的名单转交给银行和向工商等有关部门通报,降低其信誉度,限制老赖们的行为,使其主动还债赔偿。”
根据要求,各成员单位需要协助人民法院办理查封、扣押、冻结和财产过户手续,为切实解决执行积案提供有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