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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区域未完工该收楼吗?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2-05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龙蕾

  逸翠湾新推单位位置、朝向、景观都较前期单位要优胜。 王荔珏 摄

  临近年尾,很多楼盘都开始收楼了,业主们真是有排忙,有排烦。近日,记者浏览业主论坛发现,有业主收楼时发现,虽然自家房屋已可以收楼,但小区公共部分,如裙楼、园林等还未完工。未完成的公共区域在收楼时是否也应达到验收条件?如何敦促开发商尽快搞好公共部分的装修呢?

  对此,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开发商表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并没有对公共区域的约定。业主验收的都是自家屋所,只要其符合验收的证书证件、没有临水临电等,就不影响收楼。但是一般情况下,公共区域未完成这种情况是比较少见的。比如说裙楼、会所等开发商持有的物业面积,开发商有销售压力,自然会在卖楼时就修建好,好让买家看了觉得不错,才有决心买。而即使出现这种情况,在收楼后的1~3个月也应该完工。

  不过,该人士还谈到,现在房地产市场正陷入寒冬,很多开发商的资金比较紧缺,不排除用这部分钱去“救急”或用作他途的可能性。而且,现在工程一般都外包,如果公共部分和楼体不是同一个承建商,当然也就存在在收楼时业主公共区域不能完全完工的可能。

  小区公共部分,虽然不涉及到业主个人,业主们可能实际使用的机会也不是很多,但这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大问题。比如说小区园林,本是作赏心悦目之用,但如果成天灰尘满天或是不见树木,居住在其中毫无舒适感和美感。开发商应“善始善终”,尽快把小区公共区域做好,让业主有一个干净舒适的居住环境。       (龙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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