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告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2-05 来源: 广州日报
(2008)第77号
受委托,本所通过公开市场方式转让以下标的,有意者请在公告期内持相关资料、证明前来本所办理登记手续,以便安排商务谈判。第一项标的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第二项标的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公告期自登报之日起计算。
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江人路238号厂房及土地招租(用地面积:28554平方米)。(交易编码:812A110BZ164)
二.排号顺序为穗环捞39至57号共19艘钢质垃圾船(不交吉,受让条件:1、受让方必须是广州水上环卫部门注册或备案的水上作业有效续存企业法人,具有水上垃圾清理许可资格,同时必须有与标的船舶级别相符的船员配备。2、所有标的船舶已签订租赁合同,买受方必须依法维持租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租赁关系)。(交易编码:811A314ZF163)
联系地址:广州市五羊新城寺右新马路162号二楼。
联系电话:87383100
登记须提交的文件、证明等资料清单及参考格式请从本所网站中下载,网址:http//www.gemas.com.cn。
2008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