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聘失业农民工或获补贴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2-03 来源: 广州日报
● 建立健全农民工就业失业监测制度
● 对中级工以上失业的农民工技术骨干登记造册,优先推荐就业
● 对农民工技术骨干实行免费技能培训
● 农民工技术骨干可享受更优惠的公共服务
● 鼓励农民工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
● 暂缓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
● 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本报讯 12月1日,广东省政府发出《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稳定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切实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温家宝总理近日在广东调研时对农民工稳定就业问题给予极大关注,要求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张德江副总理在全国优秀农民工表彰大会上强调,要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农民工就业形势的影响,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农民工稳定就业工作。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和省长黄华华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出台政策措施,促进农民工特别是农民工技术骨干稳定就业。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稳定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稳定就业问题。
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稳定就业工作的意见》对做好我省农民工稳定就业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
职工失业退保情况一周一报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做好当前企业经营状况和员工就业失业情况监测;进一步健全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施企业倒闭、停产、破产职工失业和退保等情况周报制度和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制度;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生产经营困难、拖欠工资或者有倒闭迹象的企业登记造册并实施重点监控。 (下转A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