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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填个人信息 轻获回扣千元?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2-03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陆建銮

  蔡先生等人为了区区几百元将身份资料给人使用抵押货物。

  “只要填妥申请,就能拿到800元到1000元的报酬,朋友已经试过3个月了,绝对没人会上门追究,安全可靠。”听到朋友极具诱惑力的劝说后,阿坚及同伴11人提供了自己的详细资料,用作申请分期付款买手机,拿到了近千元的报酬。没想到,仅过大半个月,财务公司就上门讨取过万元的购买手机费用,阿坚及同伴才意识到上当受骗……

  “笋嘢”传朋友 一传近10人

  阿坚今年23岁,6月份时未有固定工作,手头紧,从好朋友阿星处得知,23岁的李小姐正在做一单“笋嘢”,可以赚快钱,而且无风险。经过李小姐的介绍,阿坚认识了一个叫梁剑彬的接头人。

  阿坚准备身份证、户口本、水电费单,到国美申请分期付款购买两台合共价值过万元的手机,国美让阿坚在商场内一家叫广东捷信担保公司处填写申请,申请完毕由梁剑彬付20%的首期,阿坚拿到两台手机后交给梁剑彬,阿坚获得1000元报酬,阿坚把申请表等交给梁剑彬,梁剑彬称将通过修改资料使阿坚不需交余下月供款。

  申请购买手机必须至少2部,而且随总价不一样,给予的报酬不同,一般在800元到1000元浮动,阿坚购买的是2台摩托罗拉V8黄金版,5900元一台,总价12000元不到,他对应获得的是1000元报酬。

  “实际上,开始我也不大相信,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馅饼从天上掉下来。”阿坚说:“但是李小姐跟我讲,她已经‘做了’3个月了,从未有人上门追月供的钱。于是,我就心动了。”阿坚认为这单活可以做以后,就把“笋野”介绍给自己的旧同事及好朋友阿锋、阿耀等人。

  报酬刚拿一月 追款单就上门

  7月份开始,阿坚、阿锋、阿耀等人分别接到捷信公司催交月供的单据,他们开始感到不对劲。正当他们想询问梁剑彬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时,梁剑彬换手机了,人也找不到了,阿坚他们开始明白受骗了。

  在阿坚等13人报案的一个星期内,大东街派出所与他们联系。阿坚说:“警察告诉我们,梁剑彬在7月份就已经被海珠区那边的派出所抓住了,警察说,算上我们13人,梁剑彬的案子涉及近百人,每人算一万元的话,涉及的金额也近一百万元了。”

  梁剑彬从每人获利约5000元 

  从整个流程上分析,梁剑彬从每一个人身上获得两台共1万元左右的手机,假设以8折价格卖出的话,则获得约8000元,而他需要付出的费用是20%的首期供款,也就是约2000元,加上给每人的约1000元报酬,也就是梁剑彬可以从每个人身上获利约5000元。

  据记者向捷信公司的安全部工作人员了解,捷信公司曾到大东街派出所了解此案,他们非常愿意配合警察办案,查明真相,并表示“也不排除有内部人员跟梁剑彬有合作关系”。

  文/记者陆建銮 实习生曾繁莹

  图/记者陈安   实习生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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