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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修车最高处5万元罚款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26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刘启达

  本报讯 (记者刘启达 通讯员许觉辉)昨日上午,深圳市交通局副局长于宝明在参加当地“民心桥”活动时透露,深圳目前汽车保有量达到127万辆,维修企业高达2384家,对此,深圳将加强维修企业的监管,对无证修车企业最高将处5万元罚款。

  按规划,深圳将于2015年基本实现与国外发达国家城市汽车维修服务水平接轨。对此,深圳交通部门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针对无证修车企业,深圳方面将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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