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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打瞌睡被拍照留证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26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阮晓光

  本报讯 (记者阮晓光)一名流水线作业员在晚上加班时打瞌睡,工厂主管拿出数码相机将该员工打瞌睡姿势拍了两张照片作为证据对其处罚。照片被保存在主管的电脑里,不少办公室的同事看到都议论纷纷。这名员工认为工厂侮辱了自己,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

  员工打瞌睡被主管拍照

  据罗先生介绍,他在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某电子厂做流水线工人,11月10日晚上十点多,工厂还没有下班,劳累了一整天的罗先生趁着组长和主管不注意一个人跑到流水线最后面偷偷打起瞌睡。过了几分钟之后,组长发现后要求他回到岗位上继续工作。但是罗先生却没有听从,仍然低头睡觉。

  十分钟后,罗先生的组长叫来了该车间的主管,主管看罗先生还在呼呼大睡,二话没说从身上掏出数码相机对其睡觉姿势拍了两张照片后离开。

  第二天,工厂贴出一张公告,对罗先生作了50元的罚款,罗先生只好认栽。但是在过后的几天里,罗先生在办公室工作的好友告诉他,当天晚上睡觉照片存在主管电脑里,不少同事还看见了。“没有经我同意就这样传播,我面子真是丢大了!”罗先生很生气地对记者说。

  昨日,记者就此事来到该工厂主管办公室。主管李先生介绍说,该员工经多次制止不听劝阻,无奈最后这样做,并不过分。“有时候我们罚款不少员工死不承认自己犯了什么错,我们这样做是为了有证据!”主管李先生对记者讲。

  律师称主管做法没有过错

  对于罗先生的遭遇,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顾萍律师认为,工厂主管这样做并没有过错。拿相机拍照是为了提醒员工遵守厂纪厂规,让员工不要影响生产,因此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报料人:阿阳,奖金: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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