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坦洲最高可奖20万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26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姜永涛
本报讯 (记者姜永涛)企业留在坦洲镇投资或者扩大规模,镇政府给予1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奖励。昨日,中山市主要领导前往各个部门和镇区进行调研,其中,坦洲镇这一留住企业的办法受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邓小兵的高度评价。
邓小兵:应该再加大奖励力度
昨日,中山市委书记陈根楷、市长李启红以及邓小兵、谢中凡两位常务副市长分别带队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研。昨天下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邓小兵带队在坦洲镇政府听取了南部组团坦洲、神湾、三乡、板芙四个镇区的汇报。
坦洲镇镇委书记林春红坦言,之所以坦洲镇紧急出台这项措施,“就是为了和企业一起过冬,只要企业愿意撑下去,我们政府会不遗余力地支持。”
在最后总结时,邓小兵说,非常认同坦洲镇出台这样的措施鼓励企业,这种做法值得学习和推广,地方政府从企业征收的流动人口调配费等费用,用于一些值得扶持做大的行业具有长远意义。不过,邓小兵说,坦洲镇的奖励力度有些偏小,“应该加大奖励力度,奖金要能够真正帮到企业。”此外,他还建议,地方政府可以扩展融资思路,通过政府借债的方式,帮助企业获得低息贷款或者给予企业贴息贷款的形式,帮助企业在这个寒冬时期挺住乃至扩张。
奖励办法
中介、物流业奖金不设上限
坦洲日前颁布了对于新开企业以及企业扩建的奖励办法,办法规定,该镇新开的市以上知名品牌商务服务、咨询与调查、法律服务、会计审计、税务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广告公司、创意产业等服务机构,投资规模在100万元以上,投资当年奖励1万元。
新投资或扩建专业市场的规模(不含地价)在500万元~1000万元并成功投入运作的,按投资额的1%标准奖励;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投资额的1.2%奖励,最高奖励限额为20万元。
而市以上知名品牌连锁餐饮和连锁购物超市,经营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并在该镇纳税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研发服务、检测服务、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和文化产业、创意产业等新兴服务领域的相关建设项目,一次性给予项目总投资额5%以内的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10万元。
其中,对中介服务、物流行业当年实际入库税金在20万元以上的商户,以上一年实际入库税金作为基数,奖励当年实际入库税金增长金额的7%。
而在该镇作为结算总部的经营企业(有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当年在本镇实际入库税金100万元以上的,奖励实际入库税金的5%,累计最高奖励不超过15万元。
办法规定,一年内同一项目只享受一项奖励,同一个企业如同时达到两项或以上奖励条件的以最高一项奖励金额为准,不重复奖励。凡获得国家、省、市奖励的项目,不再重复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