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商区核心打官司百业广场还能旺吗?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24 来源: 广州日报 作者: 欧阳晨
本报讯 (记者欧阳晨)本报关于花都商业地产第一案——百业商业文化中心案件的报道(详见11月18日《打官司一年楼价跌了一半》),在花都区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昨日,百业商业文化中心开发商的股东代表冼广雄在种种争议中约见记者。他对记者表示,百业广场地处花都区黄金地段,作为开发商,他们从未放弃过将其经营成商业地标的努力。至于目前已经上诉至法庭的案件,开发商一方必会履行法院的判决。不过,此番言论,在业主梁先生看来却不可信任,并坚持自己的退楼立场。
开发商发言:
黄金旺地 从未放弃搞大搞旺
今年以来,从信华电脑城到金城广场,花都区商业地产屡屡发生业主、租户与开发商、管理方的冲突。百业商业文化中心,又因其所处的黄金位置,格外引人关注。在本报关于此处的报道见报后,就立即引起了花都市民及相关业主的强烈反响。这个广场还能不能旺起来?
冼广雄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百业案见报后,不少已经完成装修方案的业主开始犹疑起来。但是,作为开发商而言,出现延期交楼的情况也不是他们所乐见的。很多验收资料,他们已经早早上交,但政府办事有个程序,并不是“你今天交,就能马上拿到”。至于目前与业主之间的官司,他坚持《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完备时间应该是“施工验收意见”一栏中的6月25日,而不是“备案意见”一栏中的6月27日。因此,开发商是在180天的期限内完备了收楼手续的。不过,他也表示,法院的判决是必须履行的。案件宣判后,他们必定遵照履行。
冼广雄申明,百业商业文化中心地处花都区新区核心,周边又大都是中高等楼盘。作为开发商,他们和业主一样,都希望能够将这一中心做旺做大。截至目前,开发商还依然持有这一商业文化中心不少的物业,并以优惠的价格租赁,引进酒店、餐饮、娱乐、购物等各个行业。比如,即将开始营业的酒店、夜总会,以及开业许久的世界500强企业易初莲花。
业主:
开发商只想卖房 与业主立场不同
不过,冼广雄的此番言论,起诉业主梁先生却认为完全是混淆概念,不值得信任。他表示,《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竣工验收意见,其实是开发商联合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自检,并不被法律所认可。只有备案意见才是法律所承认的。因而,开发商完备收楼手续,是在6月25日,而不是6月27日。
至于开发商所言,与业主一样希望把广场搞好搞旺。梁先生也认为是在混淆概念。比如,开发商说自己拥有商业文化中心的不少物业,但办理产权证了吗?他表示,开发商盖楼是为了把房子卖出去,而不是把房子租出去。与购买了物业的业主的立场、出发点是完全不同的。至于对于冼广雄所说的种种举措,梁先生也认为完全不可信任。酒店、夜总会等措施前后拖了一年,在他看来,已经完全没有可信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