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时尚荟页面进入时尚荟精华在线版下载时尚荟精华离线版

宅基地空闲两年可由集体收回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22 来源: 广州日报

  本报讯 国土资源部(下称“国土部”)拟出台相关文件,规定闲置两年的农村宅基地可由集体收回。

  国土部日前发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提出,空闲或房屋灭失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由宅基地所在地的农民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财经日报)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用户名:密码: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