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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全省“首善之区”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1-20 来源: 广州日报

  (紧接A1版)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广州特色的有效做法。广州在全国率先制定立法顾问制度、立法听证制度和监督听证制度,首创通过互联网征求市民群众对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意见;市委主要领导到基层调研邀请市民主党派主委参加,聘请党外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制度,形成被国家司法部树为“广州模式”的大调解格局;创办国内第一个大型政论性公开电视论坛《羊城论坛》,成立我国第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开通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较早成立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等等。这些积极探索和有效做法,有力推动了我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当前,广州正处于经济社会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广州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城市化发展路子,努力成为全省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市的“首善之区”。要顺利实现这一奋斗目标,就必须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汪洋同志在广州考察调研时强调,建设宜居城市“不仅要为居民提供良好物质生活条件,还要提供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条件,更要提供公平正义的社会政治生活条件”。这为广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全省“首善之区”指明了方向。

  二、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我们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实际,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新突破。

  (一)着眼于实现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的规范化和程序化。一是完善党委、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健全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积极探索和完善涉及民生问题的决策“民意直通车”制度,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咨询机制。二是完善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凡是涉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规划、经济和政治体制的重大改革、本级财政预算的重大情况、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行政区划变更、政府机构调整和重大建设项目立项等重大事项,均列入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三是完善重要问题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和完善政治协商“三在前”制度,制定政治协商规程,科学界定和具体细化政治协商的内容,明确规定政治协商的程序。拓展政治协商方式,积极探索民主协商会、专题协商会、对口协商会、现场协商会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政治协商的实效。

  (二)着眼于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用,进一步规范议案和提案的提出和办理程序。一是规范人大代表议案审议决议或决定的实施程序。“一府两院”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执行工作,并确定相应的承办单位。承办单位要根据人大的决议或决定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并听取提议案领衔人的意见。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实施、完成情况。二是建立健全政协提案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每人每年要牵头督办一件以上重点提案。每年组织召开重点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会,及时将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着眼于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一是强化人大依法监督的权威。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每年有针对性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加大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重视发挥预算专家顾问组的作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规范备案审查程序,健全反馈和纠正机制。完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规范办理程序。二是增强政协民主监督的实效。市委每年围绕中心工作,确定一至两项重要工作交由市政协组织委员开展专题视察,根据政协委员专题视察报告,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继续坚持市委主要领导到基层调研邀请市民主党派主委参加的制度。加强政协委员应邀担任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特约监察员工作。三是创新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方式。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群众公开评议和评议结果公告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制度。推进网络民主建设,建立畅通的网络舆情传递反馈渠道。

  (四)着眼于打造“阳光政府”,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重点公开城乡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报告、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政府采购、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和处置等情况。二是规范政务公开的程序。每项政务内容公开前,公开单位应先将拟公开内容提交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再送交监督小组审核。明确政务公开的期限,做到“常务”长期公开,“要务”定时公开,“急务”及时公开。三是创新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电子政务、网上审批、“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服务。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政务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和其他形式公开政务。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四是完善政务公开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完善政务公开评议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政府行政效率数字化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完善“阳光操作”绩效评估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现象,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五)着眼于维护人民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一是健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立法听证会、基层立法座谈会、监督听证会、公民旁听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机制。创新政治参与的形式和方式,推动市民群众与党委、政府之间直接沟通、对话。鼓励市民群众通过网络平台,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和沟通。二是发挥统一战线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中的作用。拓展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渠道,支持他们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考察调研。健全政府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制度,加强交流与协商。三是大力发展基层民主。建立完善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积极探索社区长效工作机制,完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三、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涉及面广、政治性强,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正确方向,明确方法步骤,积极稳妥推进。一是要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毫不动摇地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步骤有秩序地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和完善,既积极探索、敢闯敢试,又谨慎稳妥、不搞冒进。二是要建立健全民主政治建设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对民主政治重大事务的综合协调,健全人大工作机制,加强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三是要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推行全委会和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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